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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征集2021年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969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1244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征集2021年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1-2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全面加快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建设,深化标准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1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函》(陕市监函〔2020〕1328号)的要求,现就征集2021年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申报陕西省地方标准:

(一)对交通运输工程规划、勘测、评价、设计、施工、监理、验收、造价、养护、试验、检测、评定、统计、运营、信息化等的技术指标、要求和方法;

有利于交通运输安全、质量、环保、耐久和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已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应用效果良好;

(一)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通用要求、技术规范、质量评价等;

(二)对需要修订的或标龄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可申报修订。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应承诺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为本行业专家,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并具有广泛代表性,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三)尚未完成的地方标准制订项目的负责人和到期未验收的陕西交通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

(四)本次申报要求同时提交拟制订的地方标准草案。地方标准草案应按照GB/T 1.1-2020的要求进行编写,包括:标准封面、前言、范围、标准的章(应具体到条、段或列项)等必备要素。

(五)优先推荐陕西交通科技项目科研成果和有专利技术支撑的项目。

(六)涉及行业管理类的标准需要有相应管理部门的推荐函。

三、材料报送说明

本次申报工作委托陕西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负责。由省交通运输标委会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申报公文(一份)、地方标准草案(一式四份)以及《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相关材料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送至省交通运输标委会。电子文本在提交纸质文本时一并提交。

联系人:厅科技处 高诣民 029-88869067

交通标委会 程吉里元 18192202728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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